— kejcliz 的个人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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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信奉那句话:职场无知己。 

  

却又是在那样孤独的夜晚,大妞电话里悲切地痛诉她与男友的争吵。她信赖我这个经历爱恨苦痛的姐姐,或许还因为我向来不说他人是非。我就这样成了知心姐姐的。 

  

有时候,离散的同事最后还是成了好朋友,甚至可以交付心事的那种。所谓的职场也许指的是暂时工作在一起的那个环境。散伙了,没有了物欲横流,也没有了阴谋与陷阱,大家竟然走得近了。 

  

忽然想起乔少推荐的《潜伏在办公室》,其实,我连自己是主角还是跑龙套的都不知道。我也反问自己:你是小人物么?你是别人奴隶么? 

真不知道如何回答。我算是个小人物吧,因为我时常窝在电脑前给计调和那些网络区域经理发广告,做相应的QA。但当有重要接待的时候,我又觉得自己像丢了红孩儿的铁扇,不达要求的部门我会学着领佳节又重阳导的口吻去责问,不温不火的表情,没人能看懂。而我绝不是别人的奴隶。我只是外表温和而缄默,内心却从不易屈服;并且我能把握住与人相处的技巧,我可以给上司收个快件,可以送份文件,但是休想我为你端茶倒水,如果想,那么把小玉枕纱厨秘的那份工资一起给我算了。 

  

看来办公室政治确实是存在的。只是我从没认真地观察其间的斗争。女1与女2时常进行着没有硝烟的战争,战争的导火索无非是一些占风头的话,女3经常煽风点火,女4整日沉迷网络小说。而我,得到她们休战之后好好开导同事兼好友的女2。这应该也算是政治吧,至少跟政治有关。 

办公室里唯一的男性不凑巧是我们的顶头上司,个性鲜明。我们私下给他做评价:大块头,大嗓门,暴脾气。我一直以为男性领佳节又重阳导会懂得体恤女性下属,其实是我单方面地将男性领佳节又重阳导给美化了。两种选择由我,一是他让我去天涯灌水,我就得提上一大缸赶过去;二是跟他对着干,明儿收拾东西走人。 

结论:职场其实很受伤。 

  

却也总是很快乐的,比如他有时候会稍微温和地说,小柯儿,某某的网站上线了没?听得我腻腻的,长袖一卷,数鸡皮疙瘩。有时候他厉声吆喝:你是怎么搞的?我关了门,杀了他的心都有了,就是大厨不一定愿意借刀给我。 

一起吃饭。他呱唧呱唧地和巴特飙英语,也没想给我们翻译,我们几个对他直瞪眼睛,他才说:哦,忘了你们蹩脚的。靠!什么话这是。 

  

总会有散伙的时候,不管你们有过多少次争执与冷战,今日在一个办公室,也许明日就海角天涯了。开心与不开心的,都将留在这个办公室,我真想和她们说这些话,煽情地说出来。但是不一定,大家都这么认为。我不是讲师,我无法找到大家的激动点,我甚至口拙,所以,这仍是一场无休止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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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间,静坐在电脑前,我还是难以掩饰内心的浮躁。


打印机出了故障,上午做的那份变价通知函一直没法打印,这意味着我后面的工作都得暂时拖延。我清晰地记得从我口中说出了一个带F开头的单词。



昨晚和老彭总还有以前的同事一起吃火锅。去了才知还有两个不相识之人,A说我是室内设计的,B说我是室外设计的。老彭总抢先为我介绍:我们以前营销部的小柯,才女。我最慌乱他这么给人介绍我,怕真遇到个真才子,更怕那些才子们的文学考题。估计我会乱荒而逃。不过得原谅我今早醒来没法记起俩人姓甚名谁了。

有些愁,正好可以借酒浇浇。很想醉一醉,再撒撒酒疯,可是我还是那么清醒。A设计师喝多了,没法开车,托了朋友代驾。我选择坐小莫的摩托,而在摩托后座上,我冷得发抖,她给我披上了她的外套,我把脸埋在外套的领口,眼中灯火迷乱。

我也很想写一封信,信中不署名,只留一句话:你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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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寒冬时节,你单薄的身影还在凌厉寒风中独自徘徊吗?

你眸中的行云流水,忽明忽暗,忽近忽远。

你在流年的角落用素颜装裱的水墨画,挥洒你孤寂的留白。

临窗,近看千千阙歌。挥袖之间,挽不住一脉流水,挽不住江南之南的一个你。我怅惘的歌吟,已然是流年的一滴清水,而流水的弦,轻轻拨响那些在音颜里失去光泽的乱石。

你。缠绵悱恻般纠缠着几朵心事,唱不尽,诉不完。初见之年华已于无声无息之中消失散尽。晓风又来,几许年华,几许等待,早已苍老了岁月的容颜。

低眸回望,纤影横斜,花落语凝泪歇,往昔云烟如幻,千帆过尽,谁能承载千百度的深情眷念?弱水三千,漫云舒卷,谁能独取一瓢?一声声哀婉的叹息归隐于唐诗宋词古老的韵律间。 ­又藏于万千丝缕不断的音弦之间。

一寂夜色,两止孤影,三分清寂。才下眉头,又上心头。初颜,再见你的时候,她不再是之于之前的那个她。一片枯叶悄然而至窗前,带走拢在眉间的凄迷,恍惚千年的梦幻跨越漫长的时空姗姗而来,你是那千年等待的烟雨小女子。

你。终究是我一曲唱不完的歌。
邂逅一首好歌,如同在秋风瑟瑟中邂逅 一位倾国倾城的女子。
眼波流转,笑颜倦倦,黯然回首,便一场逾越生死之恋。  

若,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   
没有开始,就没有结束。      
一段叫做佳节又重阳爱情的故事,也便没有了痛彻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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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番周折,我对中博从极度爱一下落到极度恨时,我深切体会了自由落体运动。

先去新浪开个门面,可是名人泛滥,觉得没意思;于是转去网易,可兴趣提不起来,丢了;奔去搜狐,速度特快,两天后,热度就耗尽了……  

我忽而觉得自己像个无家可归之人,心里悲戚。纵使我激情万丈,此时也精疲力尽了。

以上只是我的博客江湖所遇的小挫折,最终我还是要回到这里。
我知道,crossover再也不会回到此地,细细越来越迷恋她的QQ空间,乔少也投身革莫道不消魂命再不问为何而博,好多好多人,就这样再也没有太多的交集。我想起妞妞说的话,生活被填满了就不会空闲下来舔自己的小伤口了。就这样,正在糜烂的,糜烂掉的,终有天会自己愈合,矫情不得。

好在,我的生活一切都好,没有到处搬家。

志有了份很好的工作,看到他用三年的时间磨出来的高度,我从心里为他高兴。他更是难掩内心的喜悦,夜里睡不着,起来在电脑前写计划。也许生活要这样才有激情,一头栽进事业里头,出头之日便是他抬头深情注视我之时,不然,我们永远像一潭死水,不冷不热地过着,偶尔拌拌嘴,却从无过夜仇,惯常的小夫妻生活。

我愚蠢地问过他,假如与你同行路边,迎面一辆失控的汽车,你会怎样做?
他一边看着电脑屏幕一边声音弱弱地说,当然是救老婆啦。
我想这个答案我没什么可挑剔的。
这时他忽然回头一脸愕然地看我,怎么了?没事儿别胡思乱想,看看你的《女友》吧。
我忽然间很伤感,不知为何。

失眠真的很受伤。昨夜深有体会,说出来,朋友纷纷调侃,真不错,到了26岁才体会到失眠,你就这么没心没肺地睡了26年安稳觉。
可是,可是,那不一样的。唉,我懒得再费口舌解释,算了算了,就当我这26年来都是没心没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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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i问我,如果她和Alex走到一起,是不是有点荒唐。


我说一点都不荒唐,他了解你,你了解他,这样就够了。


其实很多事情,不要在意在别人眼中是否荒谬滑稽,关键看自己是否勇敢。


 


天空时而明媚,时而阴霾,我从不受别人影响,却时常被天气左右着心绪。日子过得浑浑噩噩,终于盼来了晴天,总算恢复了往常的平静。最是喜欢阳光明媚的早上,步履轻盈地走在上班的路上,能感受微风拂面,短发清扬,一低头便可看到自己那条长长的斜影,一直往前,往前。


 


我的时光,就这样流淌在这条洒满阳光的小道上,夹杂着车水马龙,再到满是冷气的办公室里,最后消逝在暮光中的宝莲城。


 


晚秋了,肌肤先是感受到。忆起从前,每当天气降温的时候,都会有朋友亲切地问候。而今,新换的手机号码知道的人寥寥无几,很是奇怪,我保存着联系方式的人往往不是关注我的人,而那些我不曾过问的人却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要找到我。


 


和朋友间,也少了可以分享的话题。明显感觉到,我异常寡言。和Cloud聊男人,聊女人的蓝颜知己。这是无聊时候的无聊话题。我口中嚼着同事新婚发来的酥心糖,双手敲击着键盘,一脸木然。


 


志狡辩,他现在是个述而不作之人。无论我怎么劝说都无济,没什么好感慨的,生活就这样。看着他,我想那将是不久后的我。


 


下班的车上,我困倦地靠在椅背上,车窗外是一片又一片的工地,我可以想象一幢一幢高楼大厦拔地而起的场面。小镇会越来越繁华,大家都这样议论。在我看来,不过又是一座钢筋混泥土森林,无止的荒凉。


 


我累了,我和你一样。其实,我也不懂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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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是个离别的季节。


 


当我把所有的工作联系方式都改成ramada时,我想起我走前的决裂,更清晰地记得走后的留恋与怀念;纵使我有千百种理由,不过是在充斥内心的悲戚;所有于人前的微笑,也不过为了掩饰人后的忧伤。


 


入职的第一个周末,忙于会议接待,周末成了工作日,错过了和志一起回家的机会,电话里听到小宝贝吵吵闹闹抢着和我说话的声音,幸福感便是这么油生的。


下午睡了个囫囵觉,醒来天色已暗,胃口也不好,于是和彭总一起去吃冷饮。给他点了一份他喜欢的清凉粉,自己要了一份热的红糖鸡粒藤,外加一份南瓜饼。熙熙嚷嚷的小镇,再没有我初来咋到时的清净,令人稍有厌烦。我看得出彭总眼中那一丝忧伤,人生总是这样,聚散有时。得知那些熟悉的朋友都将陆续离开这个他生活多年的小镇,他只是淡淡地说那一句:没有什么是永恒的。说完都会微笑,其实内心是苦涩的。


 


我忽然想起大妞问我散伙饭之后的KTV里为什么哭得那么伤心。也许在他们看来,离开的都是为了新生活,殊不知,剩者为王。我流的是真实的眼泪,我记得所有人的好,记得路上那一首煽情的《流年》,记得路旁郁郁葱葱的菠萝地,还有那一轮紧跟紧随的下玄月。我流的更是真情的眼泪,我惦记着彭总,他牙齿不好,又不按时吃饭,我不在,就更没人督促他这些了。离开一个工作即将两年的地方,是人是物,都会有感情。我理性,其实我更感性。


 


新的环境,要以新的方式去适应。蔚子永远是一个什么事都向前冲的人,她无不掩藏自己直率的个性,所有人都能看到她刚正急躁的一面,却永远都不会看到她坚强之后的泪花花。也只有我,也只有我才看得到真实的她,那柔弱的肩膀,微颤着,也像极了某个时候的我。


 


荣姐说我好久没有更新日志了。于是不得不好好地反省自己,自知,懒得思考,懒得感受生活,懒得流露真情,懒得光鲜照人。只让自己依旧是一片沉寂,不掩饰,但也不表露,如一弯静水,为求源源流深。和荣姐相同的是,我们都有良多的生活体验与感慨。


 


入秋的天气比起夏天稳重了许多,不再是东边太阳西边雨,虽然南方的九月仍有台风天的可能,但是抬头看到阳光拨开云雾透过员工班车那堵厚重的车窗洒在我身上时,心里有丝苦尽甘来的感觉,更有种时光荏苒的感触。


 


光阴是个什么样的东西。我又想起青葱年少的岁月里,我们手捧着书本,口中念念有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原来,光阴就像金子一样。


如今我明了,那金子般的时光是遇见,熟悉,离散,也许还会有重逢。


我回眸一望,原来,你在我的时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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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现在爱情故事,似乎都可以在流行歌曲中找到标本。老歌可以回放,但过去的感情可以找回吗?


 


忘了是谁这么问过我,更忘了我是如何作答的,或许我也像现在这样,沉默不语。


傍晚的海是静谧的,我倚在房间的阳台上,看不到白浪的影子,连海风都温柔了许多。天边有乌云,夕阳微弱的余晖穿插在云层中,泛着淡黄,远望去,似乎还有些美感。我微微笑,定是蓝天白天看多看腻了的缘故。


 


心血来潮,找了好多的老歌来听。音响效果不是太好的笔记本里,缓缓唱着“努力将你忘记,记忆却还那么清晰,依然爱你……” 不用看歌名,我却能听出是谁唱的。夜幕来临,楼台上有雨声,风也放肆起来,玻璃窗上,满是雨点敲打的痕迹。没有喜爱的电视节目,手里紧捧着近期看的那本散文集,音乐,书籍,我一样都不能少。


 


这是他第二次结婚。既然新娘子执意要去旧金山度蜜月,他实在不忍心于反对,总是人家的第一次,他想。


元芳以前是他的学生,两人年纪相差许多,他总把她当纯洁的小女孩看待,尤其拿她来跟及静比的时候。


 


我记得我已经看过这篇文章,只是此时比彼时的心情微妙了许多。彼时,我还是个幻想流浪的小姑娘,而此时,我已为人妻。彼时不深刻,而此时,我逐字逐句,像印刻。


 


他还记得在公园里那小小的蓝绿色的营帐,他和及静,两个年轻的身体,互相搂着,疯狂的吻和爱抚,黑暗中,什么都不要了,还会需要什么呢?


有火似的情爱,有热烈的青春,真的,还要什么?


 


我以为,只有女人才会留恋往事,原来,男人也一样。元芳在他身边,而他还是不由地想起及静,我在意,却也如青春的元芳一样包容他的过去。


这是蜜月,这是追求新生活的开始,两人心上都十分明白,不能糟蹋了那种可能从此幸福的希望——也许是一种渺茫的向往,总之是不能有个不好的开始。


 


两人都很满意于彼此适可而止的成熟。他感激元芳的温柔与善良,元芳心疼他过往的沧桑。元芳搂着他的腰,无限深情地说:


“要是我能早生二十年,早认识你,多好。”


“不,二十年前我不懂得做丈夫,甚至于不懂得做情人,你说好不好笑,我常觉得初恋的失败就因为我们不懂得怎么做好的缘故,可是,有经验了,又不叫初恋了。”


 


我喜欢他们的对话,还有一句:“元芳,你准备好跟我头破血流吗?”再如元芳的接话:你以为你娶的是个老处半夜凉初透女啊?我只是没遇到一个能叫我死心塌地的人而已。有些女人遇到爱她的人就好了,我不,我知道我要的是什么。


喜欢这么细腻的文字,像雨后的星辰,泛着明亮的光,只有愿意抬头的人才能看到。


 


而最让我心疼的是这样一幕——


他在刮胡子的时候,不小心割破了点儿皮,下巴上渗出一小粒血珠,元芳看了,不忍:


“还用手刮?不用电动刮胡刀?”


“你不知道我是上一代的人?”他故意气她。


“上一代人可没像你这么玩世不恭的,太太跟别人跑了,还嬉皮笑脸……”元芳明白戳到了对方的痛处,话已出口,又收不回来,惶急得脸都红了。


他一方面要掩饰痛,一方面可怜元芳的纯,便自顾自低头做着早饭。


 


我停在这里,久久地,心里的感受难以言喻。


 


两杯酒喝下去,他似醉未醉,满腔的前尘往事排山倒海而来。他执握着元芳的手说:“元芳,你使我复活。我感激你,真的。虽然,复活的意义,在我,是再一次的受难。你不会懂得。我想过了,即使你像及静一样,十年后爱上了别人,我也懂得了放手……”


“不,我不会……”


“爱情像鸟儿飞来飞去,你爱唱的。”


“那是卡门为引诱那个已经有未婚妻的军官唱的。而我,爱是火,不是鸟。我不会再唱那样轻浮的歌。”


 


我懂得元芳,更懂得他。爱得太沉重,会让人无法承受,爱得太轻盈,又怕它飘忽不定。谁能爱得恰到好处呢?


 


他们在沙滩上并肩坐下,鞋袜搁在一旁,浅浪轻帆,明艳的阳光,虽然如火的青春已然远去,人生还是美丽的。


他把领带解下,丢在鞋边,迎面躺下。一年如春的旧金山灿烂的太阳,迎面照来,他睁不开眼,不知自己是在一片光明的黑暗里或是一片黑暗的光明里。及静的影子,一闪而过,他想起某本书中的一句话:


“奈带奈蔼,我已经……哭过了。”


 


我轻轻闭上双眼,耳畔似乎响起《卡门》里那首挑逗的情歌:


爱神啊,像一双自由的


小鸟


谁也不能驯服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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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我不懂你为何会在意大利队出局时流露出的那丝淡淡忧伤,
I’ll see you again,那个夜晚,似乎很多人都在落泪,而这个蓝衣军团也瞬间成了传说。原来,蓝色是忧伤的。


 


我不理解男人对足球的炽爱,我开始学着记住里皮,记住卡纳瓦罗,记住夸利亚雷拉的眼泪。其实记住一个人并非易事,因为他在大脑中将日益变成一个字符,然后不停地在变小,最后缩成一个小圆点,某个无意间,小圆点也不见了,曾经以为刻骨铭心的人再也想不起来了。记住一个人是多么沉重的一件事啊,那是不停地跟时间抗争的过程,于是我不敢轻易承诺要永远记住谁。


 


爱听小野丽莎的《La vie en rose》,那慵懒的声色能抚去心中的浮躁,玫瑰人生,也许也可以理解为美丽人生吧。没错,我喜欢音乐,也需要音乐,不为欢歌热舞,只是在静心书写的时候,它能净化我内心的浮尘。


 


是我变得慵懒了,为了荣姐姐和卢姐姐,我草草将年初时为酒店写的那篇《美丽的逃逸》贴在了QQ空间里,而Blogcn还一直停留在412号。若不是离开了两个月,我还不会知道都有谁在关注我的心情文字,再不更新,真就辜负了那些期待。


 


重汽压损了的公路,尘土飞扬的工地,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喧嚣的小超市,人来人往的街道,小镇日渐显得拥挤起来。赤日当空,不喜欢抹防晒霜而躲在遮阳伞下的我,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有丝迷茫。


 


冷气不够充沛的办公室里,偶然听到Tanya磁性地声音唱到“你永远不懂我伤悲,像白天不懂夜的黑”,惊觉冷意袭身而来,只是工作的繁忙按耐住了我的伤感。


 


莫言匆匆一现,只言片语,难以道全他忙于职称而冷清了的我内心世界所经历的一切,合适的时间,我会一一道出。乔少的世界我更鲜少问津,我对他的记忆似乎停留在了他帅气的小乔身上;朱丫丫正孕育着他们的爱情结晶,唐诗宋词加音乐的胎教,我感觉得到她的幸福,回到我们相识的Blogcn,一页一页翻看那时我们曾经纯真的面孔;还有crossover,我是那么地喜欢她生活中的一切,还有她家美丽的小公主。


 


你是白天,我是夜。我们站在两个对立的世界,只能在黎明与黄昏时短暂相拥,却无法永远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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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好转。
愣是几天安分之后,早已收起的玩心又开始蠢蠢欲动。我不得不承认,我怀念广州的一切。



一个人行走,我真会忘了自己的身份。会和另一个自己进行无数次斗争,抗拒每一次充满谎言的情感纠葛,庆幸我是胜利者。我这个没有安全感的人。

夜里再一次看了《碟中谍3》,不过是忽然想起了阿汤哥。往后断断续续,全是梦境。


博鳌年会昨天闭玉枕纱厨幕了,晚上有个大型晚宴,白先生和帅气的Jerome便临时退房去索菲特。和他俩在大堂相互挥手说“再见”时,白先生微笑着说以后去英国一定与他联系。我付之一笑。刚不久才和乔少哀叹人生很短,梦想很远。很多人,再见,不过是再也不见。

今日和贵州电视台的吴迪道别时,他摸着后脑勺苦着脸说,柯啊,太贵了,知道不?我同事住凯宾斯基,10个人,一天合下来才三千几,你这儿,一晚就是上千,还普通标间呢。


一年不见了,就知道要找我茬,之前不都跟你说了房价贵吗?我知道,外面家庭旅馆价格实惠,但是你就是爬上楼顶你也看到像我们酒店这样的海景啊。我半幽默地说。


临走时,还来一句:去贵阳一定找我。我记不清多少客人迎迎送送时都说过类似的话。
好好好,一定,一定。


我忽而想起了贾奕。看他换女朋友就跟看四季更迭,却依旧在博客里走感性路线,夜里看不知看的是英超还是意甲,呼呼打来电话说分享心情。被窝里的我差些喷血,恨不得立马杀到北京。总结一下,我的睡眠质量太差了。



M调侃着说,CC,最近几天是不是来亲戚了?
崩溃……

休假两个月,我想去旅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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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否认,我有自己选择偶像的标准,简称“择偶”。偶像可以无财,但是必须有才,最好是俊才,我心中的司徒雷登。我也不否认,我多希望今年来的依然是康辉,而不是欧阳夏丹;我心疼白华会议还未开始就先感冒了,为了给他安排一间主楼的客房,我一而再三地叮嘱总监若有央视的空房一定给我留着,总监笑话我这大善心一发不可收拾了。


我忙,忙得有些混乱。我忘了喝水,忘了给小表妹说工作的事,忘了西多士的英语读音。我觉得自己头晕目眩,四肢乏力,原来我也感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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